岁序常易,华章日新,2024年的岁末钟声已然敲响。回首这一年,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发生了诸多要事,既有备受学前人关注的《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也有形式多样的会议活动。今以时间为轴,铺陈这一年教育领域特别是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让我们一同回溯,悉心感受2024年那些新跨越、新发展。
一月
1.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关键词:全年教育工作 教育强国}
1月11日,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全年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把组织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作为工作主线,把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主攻方向,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在教育的数字化、国际化、绿色化方向上开辟发展新空间,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教育部办公厅认定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关键词: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1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2023年认定上海市金山区等148个县(市、区、旗)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这一认定经过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督导评估程序。通知中强调,各地要加强省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学习借鉴上海市金山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以教育督导为抓手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以及浙江省绍兴市域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月
1.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答记者问 {关键词:幼儿园督导评估 高质量发展}
2月1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2023年12月印发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答记者问。负责人主要回答了几下几方面问题:为什么要出台《办法》;《办法》形成的过程是怎样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应该把握哪些原则;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相比,幼儿园督导评估有哪些新变化;幼儿园督导评估过程中,如何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尤其是幼儿园负担。
2.教育部举行教育家精神2024年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报告会 {关键词:教育家精神 巡回宣讲}
2月28日,教育部在京举行教育家精神2024年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报告会。此次巡回宣讲活动以“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大先生”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营造全社会学习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教师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宣讲团成员由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领域的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等优秀教师代表共25人组成。
三月
1.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关键词: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普惠性幼儿园}
3月1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指出2023年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1.1%,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全国共有幼儿园27.44万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3.64万所,占全国幼儿园的比例86.16%,比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092.98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717.01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比例90.81%,比上年增长1.26个百分点。全国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307.37万人,生师比13.32:1,比上年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57%,比上年增长0.18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2.74%,比上年增长2.44个百分点。
2.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关键词:消防安全 严肃追责问责}
3月5日,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此规定是为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其内容包括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备建筑工程消防手续、严格执行学生宿舍面积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和燃气管路安全、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等。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指导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3.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关键词:托育建设 普及普惠}
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修订后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此次修订是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四月
1.《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建议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服务型政府转型 {关键词:托育服务 托幼一体化}
4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其中,“托育服务”指标属于三级指标,归属于一级指标“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隶属于二级指标“公共服务”,主要考察100个被评估城市的托育服务提供情况。
报告指出,城市政府在提供托育服务、保障0~3岁婴幼儿基本服务需要方面,仍然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报告建议,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型政府转型;“推进托幼一体化”,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为普惠托育提供政策支持及经费保障,缓解托育服务供需结构性失衡问题;加强人才培育机制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政府监管;大力发展社区托育、用人单位托育、幼儿园托班和家庭托育等多种模式,不断促进托育服务发展。
2.《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印发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招聘 师德师风}
4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教师招聘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招聘程序,营造公平竞争就业环境;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规范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得进行“简历筛选”;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
3.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关键词:安全工作 未成年人关爱}
4月26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研判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形势,部署做好今年安全工作,尽最大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五月
1.教育部启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 {关键词:“规范管理年”行动 基础教育}
5月9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简称“规范管理年”行动)。
通知中强调此次行动规范整治的重点包括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三方面,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声誉评价制度、能力提升制度、责任落实制度、监督曝光机制,目标是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新一期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启动 {关键词:名师名校长培养}
5月,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新一期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4-2027),在2022年“双名计划”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培养造就更多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
“双名计划”培养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党组织书记、校园长,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今年计划依托培养基地,对入选的300名左右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进行为期三年的集中培养。同时新增一批高水平综合大学作为“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培养基地,承担培养任务,累计培养基地已达32家。
3.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介绍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 {关键词:新闻通气会 学前教育改革}
5月1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上海市、贵州省分享地方经验做法,三位幼儿园园长代表交流体会。
会议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了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一是系统部署,明确方向;二是补资源短板,推进普及;三是覆盖城乡,推进普惠;四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五是健全制度,完善治理;六是科学保教,提升质量;七是推进立法,保障发展。下一步工作考虑:一是努力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二是努力完善普惠保障机制;三是努力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四是努力推进学前教育法。
4.第十三个学前教育宣传月:守护育幼底线,成就美好童年 {关键词:学前教育宣传月 家长宣传册}
5月20日,我国迎来第十三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本次宣传月的主题为“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为做好学前教育法出台前的宣传工作,抓住法律落实的有利时机,营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今年宣传月围绕推进学前教育依法治教,重点宣传重大法规政策、重要管理制度、科学保教理念。
活动启动当天,《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 家长宣传册》与大家见面。围绕家长关心的常见育儿话题,《家长宣传册》从“理解与尊重”“学习与发展”“健康与安全”“幼儿园如何开展保育教育”等角度,对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给出指导与建议。
六月
1.六部门部署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关键词: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 风险防范}
6月,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护儿童和学生健康成长,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以下简称守护行动)。
本次守护行动聚焦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抓住关键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加强部门协作,实行生产、流通、使用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守护行动将针对新型网红产品、学生相关产品、婴童产品等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突出主要聚集地生产企业,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着力解决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等采购部门质量管理,大力增强家长和未成年人群体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教育部召开“教育入学一件事”深化推进会议 {关键词:教育入学一件事}
6月12日,教育部召开“教育入学一件事”深化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教育入学一件事”已被列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首批13个重点事项之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教育入学一件事”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民生工程,是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制度改革、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举措,是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体验、增强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获得感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教育入学一件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省级统筹、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全面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合力攻坚破解难点堵点;拧紧工作链条,加强系统推进,强化督查督办,倒排工期推动落地见效。
3.2024年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 {关键词: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 托育服务质量}
6月15日至7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
宣传月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选择案例质量高、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召开2024年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经验交流会,集中展示各地增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服务成本、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积极成效。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好本地经验交流研讨活动,探索发展托育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
七月
1.2024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启动 {关键词: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儿童权益}
7月9日,“少年儿童心向党 真情相伴护成长”2024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在京启动,该活动由由全国妇联等16部门联合部署。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她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少年儿童的关心关爱,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思想有引领、家教有指导、安全有守护、困难有帮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关爱服务活动,教育少年儿童争做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新时代好少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联动各方力量,坚持儿童优先发展,用心用情关爱和帮助少年儿童,当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她还向儿童代表赠送暑期爱心包,与爱心妈妈代表等亲切交流,鼓励大家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更多孩子身边,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安全、幸福成长的假期。
2.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做好202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教师队伍建设}
7月17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受援范围、选派数量、选派要求、选派形式、选牌范围做了具体规定,2024—2025学年全国计划选派15952名教师,其中初中计划选派6655名,小学计划选派9035名,幼儿园计划选派262名。各项目省要优化省内名额分配,加大跨县跨地市选派力度,充分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质资源,加强对所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
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通过 {关键词: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聚焦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决定》第46条强调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八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 {关键词:教育家精神 教师队伍建设}
8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发布(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教师权益保障、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六个部分共十七条。《意见》对教育家精神的内涵进行了详细阐释,提出要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
《意见》指出,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中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强化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完善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九月
1.全国教育大会在京召开 {关键词:全国教育大会}
全国教育大会9月9日-9月1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9月10日是我国第四十个教师节,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他强调,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要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做好教师荣休工作;进一步加大优秀教师选树表彰和宣传力度,让教师享有崇高社会声望、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
2《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关键词:托育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修法、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有力推动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10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目前托育服务工作情况在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强化标准规范支撑、强化多元投入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育有机结合、强化统计调查分析、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报告中也提出,目前在托育服务工作方面仍存在地方重视程度不高、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综合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和挑战。下一步国家将在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托位建设、加强综合施策、加强医育结合、加强综合监管等方面继续开展工作。
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9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以及副部长王嘉毅、吴岩、王光彦出席。会上介绍,我国目前已经建成世界规模最大且有质量的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显著提高,毛入园率已经从2012年的64.5%提高了26.6个百分点,达到91.1%。会上也提出,在学前教育方面,学龄人口在持续减少。资源布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结构性矛盾,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公办资源不足,农村地区办园条件薄弱。我们要着力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结构,稳步增加公办资源供给,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4.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关键词:普惠托育}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持措施。要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加快补齐社区托育设施短板,努力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
5.《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发布 {关键词:婴幼儿配方食品}
9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
《工作指南》明确了备案主体、备案内容、备案流程、备案管理要求,以及食品原料等事项的具体备案信息和要求。对于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在正式投产前,应当依法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对于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主要备案名称、品牌、产地/国别、包装规格、质量要求/原料(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商名称等信息;对于产品配方,主要备案实际生产时依法依规可调整的配方组成成分信息,不重复备案配方注册内容;对于标签,主要备案除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以外的上市产品的标签。《工作指南》同时还明确,鼓励境外生产企业参照备案的有关规定,向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十月
1.《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布 {关键词:普惠托育}
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托育负担助力。
通知分别从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范围、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六方面对相关建设细节进行了说明,其中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部分还就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进行了分别阐述。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抓牢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近视防控}
10月21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切实抓牢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防控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部署了相关防控工作。主要事项包括:创造条件保障充足户外活动时间、着力改变家长重治轻防观念、深化落实“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主动改善视觉环境、有针对性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强化视力监测预警作用、落实“双减”政策、深化落实“五项”管理等。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生育友好型社会}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1.强化生育服务支持,主要措施包括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加强生殖健康服务等。
2.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措施包括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等。
3.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
4.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主要措施包括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倡导等。
十一月
1.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 {关键词:家校社协同育人}
11月1日,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科学技术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国科协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要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到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方案》还明确了“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还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表决通过 {关键词:学前教育法}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主要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普惠,明确属性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坚持教师为基,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管理。
3.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尊师惠师}
11月29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文件从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及其他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尊师惠师举措。
主要措施包括:
1.医疗健康方面。各地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服务,建立教师健康档案等。
2.文化提升方面。鼓励支持各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
3.生活服务方面。鼓励相关企业为教师提供购买日常消费品、家用电器、软件会员权益、汽车等方面专属优惠活动。鼓励相关国有商业银行为教师提供信用卡、贷款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教师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减免优惠。
4.住房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促进解决教师住房困难。
5.其他方面。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
十二月
1.《儿童蓝皮书:中国0-3岁儿童发展报告(2024)》发布 {关键词:中国0-3岁儿童发展报告}
12月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主编,北京陈江和公益基金会提供支持的《儿童蓝皮书:中国0-3岁儿童发展报告(2024)》在京发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0-3岁儿童发展的蓝皮书研究报告,具有创新性、全面性、政策性、理论性的特点。蓝皮书由主报告、专题篇和案例篇3个部分构成。主报告系统梳理和分析了儿童早期发展有关概念及范畴、发展历程及成效、创新和探索等;专题篇共有9篇报告,包括营养健康、脑智发育、照护服务、托育服务等内容;案例篇共有6篇报告, 介绍了相关公益项目的模式和成效。
2.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启动建设 {关键词:孤独症儿童}
12月11日,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启动会在浙江杭州召开。该中心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中心的成立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指出,孤独症儿童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内容,建设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好孤独症儿童教育是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应有之义,是保障孤独症儿童基本权利、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增进孤独症儿童家庭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会上还举行了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并为“星星计划”特殊教育奖教金入选教师颁发证书。
3.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关键词: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
12月19日,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四皓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实施“国优计划”“优师计划”、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改革、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等,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优化教师教育院校结构布局,强化师范专业动态调整,推进教师教育培养改革,完善教师教育评价机制,加强教师教育国际交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要强化整体统筹,做好思想动员,强化分类指导,突出优先支持,完善协同机制,坚持稳中求进,确保教师教育改革取得实效。
4.“月嫂”“育儿嫂”服务有了“新国标” {关键词:居家照护}
12月,新修订的《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发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12月27日举行标准宣贯会介绍有关情况。
《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主要对应规范“月嫂”服务,涵盖了服务机构、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提供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方面,对机构培训、服务全流程记录、信息化管理监测提出要求;为需求对接、合同签订、入户服务等提供服务流程;明确从一星级到金牌级的母婴护理员的护理要求等。
《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主要对应规范“育儿嫂”服务,包括婴幼儿居家照护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以及喂养和敏感期教育指南等内容,具体内容涉及环境创设、饮食喂养、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早期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