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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荐】侯莉敏:论幼儿的规则教育

侯莉敏:广西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

今天是大三班的对外观摩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幼儿注意力集中,思维活跃,思路开阔,举手发言很踊跃。但是,许多幼儿的坐姿却很不端正:有的看表演时站起来,有的把脚蹬在前面的板凳上,有的斜靠着椅背,有的伏在桌子双手托腮……”

对这一现象,观摩的老师们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上课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坐姿很重要,否则不利于幼儿良好习惯的养成。有的认为,这个活动很成功,正是因为气氛轻松、幼儿的思维才会如此活跃,此时不必过多强调遵守规则。

在课堂教学中幼儿要不要遵守规则?要不要对幼儿进行规则教育?进行怎样的规则教育?笔者认为:

一、幼儿规则教育的必要性及特殊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幼儿园是幼儿迈向社会最先接触到的一种群体生活,为了保证群体生活的有序进行,有必要在幼儿与幼儿、幼儿与保教人员、幼儿与环境、幼儿与材料之间制定一定的互动关系准则。对于幼儿来说,其自我控制能力差,规则意识差,内部自律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更没有达到“社会化的人”所应有的水平。因此,需要让他们掌握一些群体生活的规则和技能,这也是幼儿将来走向社会、学会生存之必需:所以,规则教育是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应该看到,规则教育对幼儿来说是具有特殊性的:

首先,7岁以下儿童认为规则是权威制订的,是神圣不可改变的,他们往往表示愿意服从成人并遵循成人制订的规则。然而,他们的自我中心又使他们不能理解规则的目的,致使他们在实际的游戏和活动中按自己的规则行动。所以,“他们认为他们是在按规则进行游戏,但实际上他们是根据自己特别的方法游戏的,他们还会根据目的需要改变规则”(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

其次,从儿童互相告状的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情况:被告状者根本没有触犯告状者的个人利益,但他违反了规则,“xx没有洗手就吃点心`”、“xxx骂人”等。显然,儿童在积极地掌握规则,并首先在别人的行为中发现违规现象,而在自己身上察觉这种情况则慢得多:也就是说儿童掌握规则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逐渐内化的过程,成人应通过各种形式将规则教给儿童。

如果儿童明了规则,成人应经常监督其遵守规则,使儿童在自身的活动中将遵守规则的外部行为逐渐深化到意识层面,并在行为中重新表现出来,变成一种自觉的规范行为,这是儿童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良好的规则是靠幼儿自觉遵守而得以实现的,在规则教育中,教师尤其应把握这种情况,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可行的教育内容,艺术地选择适当的教育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幼儿的主动性,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幼儿规则教育的具体内容

(一)公共规则——指幼儿在公共场合应有的规则。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公共卫生规则。如养成饭前便后及手脏时洗手的习惯;不咬指甲,不把玩具放入口中;知道保持地面和墙壁的清洁,在成人提醒下保持手脸干净和衣服整洁等。

二是公共惜物规则。如进餐时知道爱惜粮食,逐步养成桌面干净、地面干净、身上干净、碗内干净的“四净”习惯;活动时知道爱护公物,学会珍惜自己和别人的劳动成果;学会保护植物、动物及环境等。

三是公共交通规则。如外出活动时注意安全,学会走人行道,看红绿灯等。

(二)集体规则——指幼儿所在的群体的规则。

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日常活动规则。如不在室内大声喧哗、追跑,人多时要排队、不拥挤;学会服从集体意见,遵守集体指令,愿为集体服务等。

二是学习和娱乐活动规则。如在上课时能认真听完老师和同学的发言,不插嘴,回答问题或发言讲话要举手,坐姿良好,不乱动或找人说话;在游戏活动中,会同他人合作,勇于发表意见,并注意听取他人的意见等。

(三)交往规则——指幼儿待人接物的规则。

如:学会与他人友好和睦地相处;懂得用礼貌语向人请教,见面打招呼;懂得尊重别人,与人谈话时不打断别人的话,不用手或身体碰人;学会耐心听完对自己的意见,学会说服别人;和同伴一起玩时,不抢别人手里的东西,得到同意后方可借用等。

(四)基本道德准则——指涉及是非、爱憎与道德问题的公共规则。

如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对老师、长辈行鞠躬礼;能感受周围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区分常见行为的好坏、美丑、善恶;知道别人的和集体的东西不能随便占为己有;诚实、守信,能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等。

幼儿规则教育的具体内容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各年龄班对于幼儿规则教育内容的选择应有所侧重,从幼儿年龄和实际出发,制订合理的生活、学习等各项规则。

三、幼儿规则教育的实施方法

良好的规则教育应该是在维护幼儿自尊的前提下,教育者凭借一定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和受教育者的相互作用来实施的。

笔者认为下面几种规则教育的方法如果运用得当的话,当是行之有效的:

(一)讲解示范法:即在幼儿理解能力的基础上,教师利用语言讲解、行为示范规则教育的具体内容的方法。

在运用这一方法时,应改变以往单一说教的形式,以及“不准这样”、“不准那样”的戒律,采用生动有趣的讲解方式结合教师的示范,让幼儿在听听、看看、做做中主动、自觉地学习掌握规则。

如在学习抹椅子的规则教育中,教师先用对比的方法激发幼儿对抹椅子的兴趣,出示两张椅子,一张干净,一张脏,问幼儿:“你喜欢哪一张椅子?怎样使椅子变干净呢?”教师边讲解.边示范抹椅子的方法:“拿一块抹布放在椅子上,将抹布对折后再对折,变成一个小方形。用手抓好抹布,先抹椅面,要顺着从外向里抹,再抹椅背,然后抹椅腿,最后抹横档”然后请幼儿来练习抹椅子还可以把规则编成儿歌,引导幼儿熟读、理解,形成幼儿的规则意识。

教师的讲解示范应贯穿于规则教育的始终,并注意规则教育的艺术,不断强化幼儿的规则意识,从而提高幼儿执行规则的能力。

(二)榜样激励法:即教师通过树立榜样并引导幼儿学习榜样,以规范幼儿行为,从而激励幼儿自觉遵守规则。

榜样应具备健康、具体、典型的特点,榜样的行为必须是符合社会规范、是积极向上的,幼儿经过努力可以达成的。

例如:针对某些幼儿洗手、拿茶杯不遵守秩序的现象,可给孩子们讲《猴子过河》的故事,让幼儿懂得不遵守公共秩序的危害性,使其主动停止自己违反规则的行为;也可选择幼儿身边的小伙伴作榜样,教师在带领幼儿活动时,应注意观察幼儿的行为并及时发现榜样,引导其他幼儿向榜样学习,当幼儿自觉地以榜样的精神为动力,以榜样规范行为,自觉遵守规则,做出良好的表现时,教师应给予充分的表扬及时肯定幼儿遵守规则的行为,树立幼儿的自信心。

例如:在教幼儿如何脱衣服的时候,教师让会脱衣服的小朋友示范脱衣服的步骤,即先解开纽扣,再脱袖子,再将衣服摆放整齐。这样,幼儿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就很容易掌握一些生活常规。

(三)活动强化法:即在实践活动和具体的情景中引出规则,让幼儿在活动中明白规则的具体要求,并懂得规则执行的意义。

例如:阅读角,为节省空间,许多幼儿园铺设地毯,让幼儿席地而坐、翻阅图书,教师可以在阅读角入口处的地面上贴六双脚印,并告诉幼儿:“进入阅读角脱鞋,鞋子覆盖在脚印上,没有剩余脚印怎么办?”幼儿就知道应另选他处。

在此,所设计的这个规则的内容有三个:

一是进入阅读角应脱鞋;

二是将鞋子放整齐;

三是满员时不能再进。

这种利用环境设计与布置活动引导幼儿按规则行事的做法可免去教师许多的评议提醒,也可使幼儿处处受到暗示,并将暗示转化为具体的行为。

在活动中进行规则教育,教师应保持规则的一贯性,即一个规则必须在所有适用该规则的情景中都得到运用,且对每个人一视同仁。只有做到规则的一贯性,幼儿才便于照章办事,规则才能成为行为的准绳。

(四)角色扮演法:即创设现实社会中的某些情境,让幼儿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使幼儿表现与这一角色一致的且符合这一角色规范的社会行为,从而掌握自己承担的角色所应遵循的社会规则。

续编或改编故事、情境表演是角色扮演法的重要途径之一。教师可以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让幼儿进行故事续编或改编,并让幼儿扮演故事中的角色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故事《小羊过桥》通过开展讲一讲、玩一玩、学一学的活动,引导幼儿进行改编故事,提出故事规则,并让幼儿把改编了的《小羊过桥》按照一定的规则表演出来。

此外,角色游戏也是角色扮演法的一种途径。幼儿在游戏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逐渐摆脱“自我中心”意识,主动地学习与该角色一致的符合这一角色规范的行为,并把这种规范行为反映到日常生活的类似情境中,他们逐渐地把规则意识与规则实践行为统一起来,逐步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行为习惯。

总之,进行合理必要的规则教育,可以对幼儿的行为实行外部制约,使之趋于规范。但如果有些规则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如本文开头所述的情况,教师就应在创设轻松学习气氛的同时,与幼儿一起对规则的执行进行商讨、修正,避免出现规则的“形式化”和“一刀切”,从而使规则教育真正具有科学性,并成为幼儿行为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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