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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关于征集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案例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学前科(处)、基教科(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重视和深入研究品德启蒙教育,总结提炼典型案例、优秀经验,切实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案例征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与参加人员

(一)征集内容。

1.品德启蒙教育活动案例。主要指教师通过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教学活动、主题活动等,聚焦幼儿品德启蒙教育开展的典型案例。

2.品德启蒙教育模式创新案例。主要指区域或幼儿园围绕幼儿品德启蒙核心目标,在跨园所协同教研、区域共享平台建设、教育实施路径、组织形式、资源整合等方面开展的系统性创新探索。

3.品德启蒙教育机制建设案例。主要指区域或幼儿园为促进品德启蒙教育可持续发展,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规范化流程建构和常态化保障措施,在示范园辐射带动、协同共育等方面形成的科学有效的教育实施机制。

4.其他。未包含在上述类别中,但在品德启蒙教育实践中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做法或创新探索,如依托协同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途径开展的成效显著、值得借鉴的案例。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市、区)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幼儿园园长、教师等均可参与。

二、名额分配

每市不超过35项。其中,品德启蒙教育活动案例,每市20项,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教学活动、主题活动各5项;品德启蒙教育模式创新案例、机制建设案例及其他,每类各5项。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者认真梳理案例,经所在单位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案例报送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级推荐。各市严格推荐程序,按照各类型案例要求及分配名额,对案例进行遴选推荐。经市级推荐的案例单位登录“山东省幼儿园案例征集管理平台”(https://gzpt.sdei.edu.cn/gzpt/login/login_toIndex),按要求进行网络填报。

(三)省级遴选。省学前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遴选,确定一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案例要求

(一)方向正确。政治方向正确,有效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体现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要求和科学的保育教育理念。

(二)示范引领。主题鲜明,具有问题意识,价值定位、内容选择、策略方法等在省内外具有领先性,呈现区域和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的最新成果,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结构完整。案例背景、实施过程与方法、成效及反思等方面的阐述和说明清晰。呈现形式以文字为主,行文简洁、主题突出,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可插入照片,一般不超过12张。

(四)内容真实。来源于真实的教育教学工作实践,杜绝脱离事实依据的编造和修饰。严禁抄袭或将已公开发表、获奖的案例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报。

省学前教育中心625日前分配网络填报账号和密码;各市630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将对应案例的申报表、活页(附件23456789)及案例中的照片原图上传至平台并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案例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xqzxjyb@163.com。案例名称,申报人姓名、数量、顺序、所在单位等信息以盖章版汇总表为准,一经推荐单位确认,不得更改。请案例申报人和各市填表人认真核查,确保信息前后一致、准确无误。

联系人:刘倩、刘万萍;

联系电话:0531-81676891(申报咨询)、0531-89701715(平台咨询)。

附件:

1.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案例汇总表

2.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活动案例申报表

3.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活动案例活页

4.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模式创新案例申报表

5.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模式创新案例活页

6.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机制建设案例申报表

7.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机制建设案例活页

8.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其他案例申报表

9.幼儿园品德启蒙教育其他案例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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